很多企业和车主都不了解,LNG重卡车辆规交通管理部门监管,而LNG气瓶属于低温能承受压力的容器,在行业分类中属于特定种类设备,归属于市场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板块管理。
《特种设备生产安全法》规定,汽车上用的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(以下简称气瓶)在重卡车上的作用相当于油箱,但是不属于车辆配件,属于能承受压力的容器,所以有关气瓶的生产(包含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修理)、经营、使用、检验、检测都适用于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》。特定种类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、能承受压力的容器(含气瓶)、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使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。
特种设备的生产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修理企业一定取得《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》。
违反本法规定,未经许可从事特定种类设备生产活动的,责令停止生产,没收违法制造的特定种类设备,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;有违法来得到的的,没收违法来得到的;已经实施安装、改造、修理的,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、改造、修理。
违反本法规定,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不再使用有关特定种类设备,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:
(1)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、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,或者国家明令淘汰、已经报废的特定种类设备
(2)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不正常的情况,未对其做全面检查、消除事故隐患,接着使用的。
行业的发展,是不断规范的过程,违法的经营,不是长期的经营。速蓝科技始终在企业的管理、生产的流程、技术的操作上坚持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,不断精益求精,达到质量品质双过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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